著作分享:被告以外之人未經具結之偵訊筆錄有無證據能力?──最高法院102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一)違憲疑義之探討

篇名被告以外之人未經具結之偵訊筆錄有無證據能力?──最高法院102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一)違憲疑義之探討
作者林石猛
中文摘要:
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中,證據能力之判斷為學理及實務上廣泛探討之議題。近來司法實務上,對於證據能力所闡釋之見解,其中較具重要代表性者為最高法院102年9月3日作成之102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一),然本決議針對「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經檢察官非以證人身分傳喚,其未經具結所為之陳述,證據能力如何?」闡述之意見是否允當,容有值得商榷之餘地。對此,本文乃彙整學理及實務上之各種不同說理脈絡,以法律保留原則作為探討主軸提出評析意見,俾供各界參酌。
起訖頁51-60
關鍵詞證據能力、具結、法律保留、傳聞法則、證據排除
刊名月旦裁判時報  
期數201807 (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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