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建置法扶的初衷-落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保障民權

不能否認的是,在法扶普及後,再也很少看到民眾為了找律師辯護而變賣祖產、家破人亡,甚至被司法黃牛騙財騙色的新聞了。就像全民健保一樣,使不少貧病交迫的弱勢族群能夠獲得現代化的醫療資源,而不用死於非命!

強制辯護的重罪案件,如採排富條款,實務上只是由公設辯護人或指定辯護替代。其實,不少有資力的人犯了重罪,除非被家人放棄,通常未必會願意為了省錢,而「冒險」由法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

法扶缺失一定有的,但是批評建議改善時,也莫忘國家建置法扶制度的初衷-落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保障民權。…106.7.25林石猛律師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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