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時刻有光榮的時刻、有我們的足跡

 
憲政時刻有光榮的時刻、有我們的足跡
 
立法權之健全與否,直接反映一國民主法治之健全與否-陳長文
 
經過一再爭取,憲法法庭今日終於以「考量本案涉及重大憲政議題,審查標的及相關爭點眾多且繁複⋯準備程序、言詞辯論程序之各項法律論述及書面意見,均為社會大眾高度關注之議題,且對法學研究及續造具有重大價值。⋯全部公開於憲法法庭網站⋯。」等理由,公告同意將先前為出席七月十日、八月六日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兩造代表人、代理人的聲請書、答辯書等書狀,全文照刊,供輿論批評與歷史檢驗。
 
在短短五周內,臨危受命先後提出四份書狀,凡一百餘頁為立法院答辯,姑不問憲法法庭裁判結果如何,都是本人與金石法律伙伴與三名立法院代表人及其助理群,日夜趕工少眠少休的心血,如憲法法庭仍以行政命令作為限刋前二十頁的法規範,致社會大眾無法理解全貌,侵害公眾對於重大憲政議題之知的權利,容有違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今憲法法庭從善如流,即應予高度肯定。
 
一個法律人有機會得參與重大憲政議題之論辯,並在憲法法庭留下釋憲的足跡,就是值得驕傲的故事。藉此,再次深深感謝立法院的邀請委任,及所有此次在團隊中一同賣力付出的伙伴與無私奉獻的公法學教授智囊團。113.8.20 fb
(憲法法庭的公告,另詳第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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