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昭雪的喜悅

金石法律代理的大法官釋字第七三六號、七五五號及七八五號解釋,全面性瓦解了軍公教、學生及受刑人之特別權力關係,並因而重新界定行政處分之意涵,廣開行政爭訟保障民權之途徑。

近來,繼保訓會函釋行政處分之判斷不再以權利侵害之嚴重與否為要件;台北地檢法警遭苛扣加班費起訴獲得勝訴;警政署決定自今年五月一日起試辦每位外勤員警超勤數不得超過七十小時(限制工時而非限制超勤津貼之額度)等等改變之餘,今日金石法律接到某公立醫院主管人員蒙冤遭記過處分,經代理復審(相當於訴願)程序,已由保訓會決定撤銷之復審決定,立馬電郵通知當事人,在其欣喜之餘還特別交待要來律所親自受領復審決定的正本,及時地蒙冤昭雪的喜悅適足以却除行政救濟期間心酸歷程的折磨與痛苦。

有權利必有救濟,無救濟非權利。4/9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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