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原本就是公正的「❓」
司法原本就是公正的「❓」-林石猛律師2025.5.14 FB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
「❓」,這是昨晚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之後,一些友人公開或私下提問的問號。
個人在看到立法院增訂該項刑法修正案新聞後,原本只是單純想著會不會跟之前一樣,還有覆議、違憲宣告的程序上場?因依過往經驗顯示妨害司法公正大抵多是權貴之間的利益交換,無權非貴者則關說無門。 吳庚老師在其憲法的大作中指出:「司法行政權的運作方式,可能才是我國法官能否獨立的關鍵。」是的!這也是個人檢審辯四十年的經驗體會得以印證。不用想也知道,誰會有能力去干預司法行政權的運作呢?非權貴莫屬吧!
信誓旦旦「司法為民」,但司法部門卻一再容許、甚至配合檢調等等行政機關之選擇性執法的事件不時充斥媒體輿論,多少民眾會相信司法的公正呢?多少的權貴會選擇尊重司法的獨立呢?
一個曾經是司法人的法律工作者,面對這個「❓」著實令人深感心痛,只能卑微地期待此次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增訂是一個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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