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受委任提起教師升等訴訟

賀!本所受原告(大學教師)委任提起之教師升等訴訟,先後於102年12月18日、103年1月23日獲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439號判決(被告國立中正大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更一字第87號判決(被告教育部)之勝訴判決!前者,業於103年5月8日獲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字第判字219號判決勝訴確定,該判決更獲最高行政法院選刊於司法院公報2014年7月第56卷第7期。均得作為公權力機關濫用「判斷餘地」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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