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不正取供以保障民權,是律師的天職⋯
揭發不正取供以保障民權,是律師的天職⋯
林石猛律師107.1.8
檢察官及警調人員偵訊犯罪嫌疑人時,不斷向犯罪嫌疑人許諾非其裁量權限內之利益事項,會構成不正取供,而屬刑事訴訟法上禁止利誘之範疇。
刑事審判實務上,選任辯護人要求自費拷貝檢警調之偵訊光碟,再就其中涉有違法偵訊疑義部分,聲請法官當庭勘驗記明筆錄,總是協助法院抑制嚇阻違法偵查的巧門。
最高法院106台上2370刑事裁判要旨(106.9.28)
祝 賀
金石法律所參與之第13件大法官釋憲出爐
釋字第785號解釋宣告公務員勤休法令違憲
打火弟兄之勤休與健康權終於可獲得合憲保障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
(法律系校友)從司法官到釋憲達人 林石猛為65歲婦「8年抗戰」 【蘋果即時 2018/09/27 】高雄金石法律事務所所長林石猛是法界有名的公法專家、行政法權威,但更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從司法官轉任律師14年來,已為代理的案件當事人參與聲請並做成10件大法官解釋案,其中有4件挑戰成,讓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違憲宣告,堪稱律師界的釋憲達人。 走進林石猛的辦公室,主牆面上掛著名家書法「德不孤」,放滿書籍跟卷宗的會議桌正中央有一隻昂首的大象石雕,辦公桌後方牆邊除了收藏的佛像,還有一缸八分滿的清水。林石猛說,大象代表穩重,半滿的水則是提醒自己要謙和。一位曾經待過金石的年輕律師私下說,「很難想像,一個司法官轉任的大牌律師兼事務所老闆,竟然會定期去翻司法院公報跟法學雜誌,還會把新的實務見解影印分享給同事,但林石猛就常幹這種事。」 為同理心「8年抗戰」 終於成功 以下為金石法律事務所歷年參與的10號大法官解釋概要 受訪這天,林石猛拿出一大疊資料,要幫記者補充憲法知識。饒偉生攝 附註:本件專訪之後金石又增加了3件大法官解釋如下 釋字779:宣告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關於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不予免徵土地增值稅違憲。 釋字783:宣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第2項等規定合憲。同條例第77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違憲。 釋字785:宣告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第2項、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違憲。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第1項、第78條及第84條、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勤務細部實施要點第7點第3款合憲。內政部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第4點、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第5點及第7點規定,對外勤消防人員超時服勤之評價或補償是否適當,相關機關應於超時服勤補償事項框架性規範訂定後檢討之。因而,使消防員甚至具有類似情形之公務人員如警察之勤休、健康權可以獲得合憲、合理的保障。 林石猛穿上律師袍,他說高雄天氣熱,當地律師很少會打領帶。饒偉生攝 林石猛辦公桌後方掛著一幅書法,上頭寫著「德不孤」。饒偉生攝 辦公室內放著一尊大象,象徵穩重。饒偉生攝 林石猛轉任律師時,親朋好友送來匾額,讚他是法學權威。饒偉生攝 |
揭發不正取供以保障民權,是律師的天職⋯
林石猛律師107.1.8
檢察官及警調人員偵訊犯罪嫌疑人時,不斷向犯罪嫌疑人許諾非其裁量權限內之利益事項,會構成不正取供,而屬刑事訴訟法上禁止利誘之範疇。
刑事審判實務上,選任辯護人要求自費拷貝檢警調之偵訊光碟,再就其中涉有違法偵訊疑義部分,聲請法官當庭勘驗記明筆錄,總是協助法院抑制嚇阻違法偵查的巧門。
最高法院106台上2370刑事裁判要旨(106.9.28)
本所第9號釋憲案出爐
本所代理當事人,針對確定判決所適用之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5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有關進口人填具進口報單時,需分別填載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相關事項,向海關遞交,始完成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之申報,如未據實申報,致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應併合處罰之決議,主張該決議牴觸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本件業經大法官受理並於今日(106.10.20)作成釋字第 754 號解釋。
本號解釋,雖未宣告最高行政法院決議違憲,而無法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後的救濟機會,而留有遺憾。但是該號解釋,已是金石法律所貢獻之第九件解釋,應該還是值得為自己的釋憲努力鼓勵一下。
稅務訴訟實務上,只有在行政法院以課稅處分已逾核課期間,而認原告之訴為有理由時,才將原核定及復查決定均一併撤銷,如金石法律所代理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訴更(一)9號、105訴326號判決。一旦確定,方使稅局沒有機會重為復查決定,而不得再玩坊間所稱之萬年稅單或殭屍稅單的把戲,不知有何法律依據或什麼高深的理由?
中國在2015.5.1施行之修正行政訴訟法第79條,都已以避免發生台灣萬年稅單之不合理現象為借鏡,而明定:「復議機關與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復議決定及原行政行為一併作出裁判」,而不採咱們的稅務爭訟上的「復查主義」了。
為何咱們的行政法院還要容任稅局,當人民辛苦打贏了官司,只是假赢(輸了就真輸!),稅局得一再重為復查決定,賤踏行政法院的威信,侵害人民的人性尊嚴與財産權呢?106.9.1林石猛律師fb
朋友們,為保護財產權而奮鬥,是爭取尊嚴的光榮之役。
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開宗明義闡釋,保障財產權才能發展人格、維護尊嚴!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
-1215年,英國大憲章第三十九條即要求當時的統治者,「除非經過由普通法官進行的法律審判,或是根據法律行事,否則任何自由的人,不應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奪去財產、被放逐或被殺害」。之後,16世紀義大利哲學家、政治家馬基維利更提醒君王,不可恣意剝奪人民的財產權,而曰殺父之仇或可望,奪財之恨則終身難忘!吾國憲法第15條亦已明定財産權與生存權並列,應予保障。
近來,退休、退伍軍公教的退休金遭到國會立法溯及既往地侵害,執政者本當易地而處,將心比心,而不是只計算一時選票的掠奪,方能冀求兼顧其尊嚴之維護下,令其共體時艱,創造和諧共榮。否則,徒以檢警公權力交相脅迫,終將其逼上梁山,呼群聚義,造反有理,用以回饋昔日奉獻心力的國家。
當下的台灣,既然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度,統治者當知在憲法上人民並無愛國的義務,與其要求人民愛國,不如先讓人民深切體會這是一個值得珍惜愛護的國家。106.8.26林石猛律師fb
金石法律今天下午同時接到國防部、環保署的訴願決定各一件,初看都是不免令人嚇一跳的主文:訴願不受理。再看一下理由,原來都是原處分機關依訴願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重新審查而自行撤銷,致爭訟的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而由訴願機關依同法第七十七條第六款從程序上決定不受理訴願。因而,此種情形,是當事人打贏了訴願。當事人在知悉不受理決定後,也以電郵回覆感謝協助。
ps.國防部106年決字第087號、環保署環署訴字第1060034535號訴願決定。
堅強團隊
…106.8.24林石猛律師fb
金石法律今天下午同時接到國防部、環保署的訴願決定各一件,初看都是不免令人嚇一跳的主文:訴願不受理。再看一下理由,原來都是原處分機關依訴願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重新審查而自行撤銷,致爭訟的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而由訴願機關依同法第七十七條第六款從程序上決定不受理訴願。因而,此種情形,是當事人打贏了訴願。當事人在知悉不受理決定後,也以電郵回覆感謝協助。
ps.國防部106年決字第087號、環保署環署訴字第1060034535號訴願決定。
堅強團隊
…106.8.24林石猛律師fb
不能否認的是,在法扶普及後,再也很少看到民眾為了找律師辯護而變賣祖產、家破人亡,甚至被司法黃牛騙財騙色的新聞了。就像全民健保一樣,使不少貧病交迫的弱勢族群能夠獲得現代化的醫療資源,而不用死於非命!
強制辯護的重罪案件,如採排富條款,實務上只是由公設辯護人或指定辯護替代。其實,不少有資力的人犯了重罪,除非被家人放棄,通常未必會願意為了省錢,而「冒險」由法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
法扶缺失一定有的,但是批評建議改善時,也莫忘國家建置法扶制度的初衷-落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保障民權。…106.7.25林石猛律師facebook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建議當事人請求國家賠償
屏東縣三地門許阿桃鄉長歷經當選無效官司確定後,
繼上個月底,金石法律同日收到四件環保署訴願決定全勝後,日前又收到環保署在本月14日決議的環署訴字第1050099823等四件訴願決定,也是全勝,令人興奮,著實也為當事人不用再到行政法院,進行勝敗難料的訴訟感到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