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師登錄服務之法院
本所律師登錄服務之法院:
臺灣地區各法院(含澎湖、金門、馬祖)。
新訊!金石法律成功達成第7件釋憲案。 |
本所律師登錄服務之法院:
臺灣地區各法院(含澎湖、金門、馬祖)。
願同弱小鬥強權
-律師的使命與天職
金石法律代理教職員年金改革釋憲案(783號)及消防員釋憲案(785號),前者被大法官宣告合憲影響所及是當下軍公教出現新陳代謝的病灶;後者大法官將「健康權」正式納入人權清單則是法律人一輩子的驕傲。
國會改革法案之成敗,正如吾師陳長文教授所言「立法權之健全與否,直接反映一國民主法治之健全與否」。當立法院面對總統等4個國家最高機關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一個法律人何其有幸,得代理呈現相對弱勢之國會出席憲法法庭的辯論程序?
個人雖得以先前已參與18件釋憲的成績,榮幸受立法院之委託代理國會改革法案之釋憲案,但仍應秉持律師的客觀注意義務與對諸位大法官「 超然獨立」的信賴,略盡在野法曹「 憲法忠誠之義務」 ,為立法院作合憲辯護,並期許15位大法官體念各國司法史總是記載著在面對重大政治紛爭時,秉持獨立判斷精神的司法,才會贏得人民的信賴並載入史冊傳頌後世。如今,憲法法庭面對4個國家最高機關與代表民意的國會抗衡時,衡情難免會左右為難,值此 「憲政時刻」唯有以習法初衷,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彼此協力共同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美好的一仗已過,「憲政時刻」留下的足跡與憲法法庭宣告合憲與否,都留待輿論評論與歷史檢驗。寫於113.8.7父親節前夕。
(值得留作紀念的名牌)
法律人欠缺公法知識
與無罪罪人間的距離
檢審辯如懂公法依個人之實務經驗與觀察,的確可減少很多很多的冤案。否則,司法無知的被害人(無罪的罪人)就在所難免;如檢審熟悉公法,被告有罪時也能量刑妥適,得避免輕重失衡,符合個案之分配正義。
80.1.2個人任職檢察官期間,即曾依法律保留、比例原則,將四名檢疫公務員未參照當時的檢疫職權命令銷毀來自疫區檢驗呈陰性之冷凍蝦,而准予退運之行為,認彼等均未涉圖利進口商之罪嫌,而予以不起訴。之後,傳染病防治法方修法增訂遇此類情形,檢疫機關得予銷毀或退運,並不予補償。8/4 fb
一個法律人40年檢審辯及教學之經驗分享
律師就涉及公法領域之刑案如只從犯罪各項成立要件論述,作無罪答辯,而未先嘗試自個案之「事物本質」探討,亦即未先就爭議個案予以「定性」爭議問題之類別,即直接依法律適用三段論法(p→ q、s = p、s → q)檢驗個案之犯罪成立三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是否完備?而為無罪答辯,即容易陷入所謂的法官「自由心證」之泥淖而生殺由人了!這是為何我判、辯高雄市議員亮票案、日月光公司污水案、中聯轉爐石級配料案等刑案能判無罪之思辯歷程與經驗。
一般刑案及民事債之請求訴訟,也都是要用「四段論」檢驗個案犯罪是否成立或某項債之原因(契約、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的請求權是否存在才是。
其實,法律人之國考又何嘗不是如此呢?113.8. 4 fb